南亚网视讯 据孟加拉国《Star Business Report》3月23日报告 孟加拉国昨天与不丹签署了一项过境协议,允许这个南亚内陆国家使用主要是勐拉海港的港口运输其进出口商品。
根据“过境运输协定和议定书”,不丹还可以使用孟加拉国的陆地、水路、铁路和航空将货物运往和运出第三国。
同样,根据孟加拉国商务部的说法,孟加拉国将被允许使用不丹土地向中国等其他国家出口商品。
孟加拉国商务部长蒂普蒙希和不丹工业、商业和就业部长卡玛多尔吉在廷布签署了协议。
这一发展是在两国就过境设施进行讨论多年之后发生的。
根据协议,不丹将向孟加拉国支付使用这些港口的费用。
贸易政策分析师 Mostafa Abid Khan 表示,孟加拉国的货物运输商将从这笔交易中受益,因为不丹企业可能会使用孟加拉国的卡车和其他运输方式来运送货物。
“勐拉港的利用率也会增加,”这位孟加拉国贸易和关税委员会前成员说。
根据过境运输协议,一个国家可以使用一个国家向其他国家进出口产品。
9 月在达卡举行的秘书级会议上敲定了过境协议。孟加拉国内阁于 3 月 13 日批准了该协议草案。
孟加拉国于 2021 年与不丹签署了第一个优惠贸易协定 (PTA),这是一种善意姿态,因为这个内陆国家是第一个承认孟加拉国独立的国家。
根据PTA,100种孟加拉商品出口到不丹期间享受关税优惠。大约 34 件不丹商品在进入孟加拉国期间受到同样的待遇。
根据商务部的数据,2018-2019 年,孟加拉国出口商品价值 756 万美元,进口商品价值 4209 万美元。
来自孟加拉国的符合关税优惠条件的商品包括服装、果汁、刨花板、土豆、水泥、饼干、化妆品、糖、黄麻或椰子纤维地毯、鞋类、波纹铁皮、铁棒、电缆和干制品鱼。
不丹有资格享受该优惠的一些主要商品包括牛奶、天然蜂蜜、水泥熟料、肥皂、矿泉水、波特兰水泥、硅铁、麦麸、巨石、白云石、石膏、碳酸钙、苹果、梨、卷心菜、花椰菜、橙子、马铃薯种子、干辣椒和豆蔻。(完)
(责任编辑:邹舒 审核:罗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