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尼 “一带一路” 倡议框架合作协议的签署,无疑是南亚地区发展进程中的关键节点,备受各界瞩目。此次《加德满都邮报》与尼泊尔总理首席顾问的深度访谈,为我们拨开迷雾,洞悉诸多合作细节。
过往,中尼虽签署不少协议,纸面成果斐然,实际落地却不尽人意。此次新协议别具意义,它不仅是个涵盖多元内容的 “大篮子”,还明确资金调动、实施机制,为后续项目筑牢根基;更化解过往争议,统一项目范畴,让双方合作有章可循。
谈判中的难点逐个攻克,“援助融资” 用词的敲定尽显智慧;往后项目实施规划清晰,聚焦铁路、隧道等基建与教育领域。诚然,项目落地尚有挑战,尼方也自省监管、清场等工作的不足。南亚网视将持续关注,望中尼借此东风,携手破除阻碍,让合作成果实打实惠及两国百姓。
尼泊尔总理卡・普・夏尔马・奥利结束为期四天的对华正式访问后,于 12 月 5 日回国。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 “一带一路” 倡议框架合作协议。《加德满都邮报》的提拉・拉尔・布沙尔与尼泊尔总理首席顾问比什努・里马尔进行了对谈。里马尔是此次框架协议谈判的关键人物之一,访谈旨在深入了解两国协议敲定的背后故事。
上周尼泊尔与中国签署的协议细节引发诸多疑问。请您介绍下关键要点。
自 2020 年起,依据 “一带一路” 实施计划,尼泊尔与中国就围绕 “一带一路” 相关文件展开交流。签署任何协议时,双方都会进行严谨的谈判,有时甚至为敲定一个用词都要耗费很长时间。这次我们签署的是框架协议,就像是个 “大篮子”,涵盖诸多内容。
它与谅解备忘录有所不同。协议里写明了背景、原则、目标、资金调动方式以及实施机制。前任总理普什帕・卡迈勒・达哈尔领导的政府也曾计划敲定这份协议,可最终未能如愿,如今我们推动此事取得进展。
要结合背景来理解这份新协议。2016 年,奥利首次执政期间,我们访问北京,彼时中国通过跨喜马拉雅多维互联互通网络一揽子计划为尼泊尔提供支持。后来,支持转为通过 “一带一路” 倡议施行,跨喜马拉雅多维互联互通网络也融入其中。2017 年,尼泊尔就此达成谅解备忘录。
此后,还需签署实施计划。现任政府组建后,就此展开讨论。尼泊尔大会党和尼泊尔共产党(联合马列)这两大联盟伙伴为此专门组建了四人小组。尼泊尔大会党的总书记加甘・塔帕、律师塞曼塔・达哈尔,以及联合马列的尤巴拉杰・卡蒂瓦达和我都在小组之中。
过去,我们与中国、印度、美国、日本等多国达成诸多协议,也寻求过各方支持,但一直没能妥善利用这些支持。我们这个特别工作组的重点在于,确保充分利用承诺资金、落实协议内容。
起初,我们研究了 2020 年后双方交换的文件,先是在联合马列和尼泊尔大会党内部达成共识,之后才与中方共享文件,毕竟只有双方都认可,协议才能落地实施。鉴于尼泊尔多年前就加入 “一带一路” 进程,这次我们想加快推进实施。
尼泊尔已加入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这是一项国际发展理念。但我们参与 “一带一路” 发展项目时存在一些困惑,尼泊尔方面需要更明晰的界定,这事时不时还陷入争议当中。我们希望消除谣言和误解。
首先得清楚,“一带一路” 是个框架,我们签署的协议是一揽子交易。后续会挑选具体项目,再就细节和条件展开谈判。实际上,总理出访前的讨论焦点在于要不要从中国贷款或接受赠款,这种讨论方向是错的。
这更应是基于项目的考量。有些项目,我们全靠赠款;有些项目,双方合作开发;还有些项目,得争取优惠贷款。具体怎么做,要看项目本身。要是项目有还款能力,那就按相应方式处理。但此前的讨论都围绕贷款还是赠款打转,连高层领导都受这种论调影响,做出相应反应。
自 2016 年起,中国多次宣布给予尼泊尔巨额赠款,但我们没能用好,因为要专款专用,得先说明资金用途。特别工作组得出结论,目前中方承诺的赠款数额足够,暂时无需贷款,当务之急是拿到积压多年的赠款。
为此需要选定具体项目吗?
没错,得先敲定项目、制定商业计划。要是某个项目赠款不够,再考虑其他选项。打个比方,要是启动跨境铁路项目,就要讨论赠款是否充足,是争取更多赠款,还是申请贷款。不过当下还没到那一步,2019 年习近平主席访尼时宣布的赠款,我们还没拿到手。
同样,比迪娅・德维・班达里总统、拉姆・巴兰・亚达夫前总统以及总理卡・普・夏尔马・奥利访华时,中方也宣布过赠款。这次,中国国家主席又宣布提供 5000 万元人民币援助。所以,当前首要任务还是争取、用好赠款。
例如,近期中方通过大使馆宣布提供价值 1000 万美元的电动汽车作为支持,包括公交、救护车和校车,但得我们给出车辆规格后,中方才会交付。签署的预算支持资金,我们可按需调配;其他款项则要专款专用。
经过长时间谈判,尼中双方就 “援助融资” 一词达成共识。这是什么意思呢?
谈判时,我们原本用的是 “赠款及不同融资方式”,后来商定把 “赠款” 换成 “援助”。这么做是想为从他国寻求支持留有余地。要是宣称只接受赠款、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支持,会让整体投资局面变得复杂。中国政府可能给尼泊尔政府提供赠款,但不会给私营部门。
要是尼泊尔私营企业想从中国、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引资,比如建设大型水电项目,可能就拿不到资金,因为中方知道尼泊尔只接受赠款。这种情况会带来麻烦,毕竟协议也适用于私营部门。所以,我们不想把路堵死,不能说从这个国家接受贷款,却拒绝另一个国家;只要符合国家利益,各种援助我们都会接纳。
往后的谈判会围绕具体项目展开吗?
会的,谈判将基于具体项目和提案。只有讨论具体项目时,才会协商这些事宜。所以,当下围绕贷款还是赠款的争论毫无意义。举个例子,2015 年地震后,印度宣布提供援助,可有些部分我们没能立即拿到,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援助也出现过类似情况,有时候是附加条件我们无法接受。
由于缺乏商业计划,博克拉地区国际机场运营不佳,如今人们对能否高效利用援助心存疑虑。
怎么能说博克拉机场项目失败了呢?首先得考量机场的运力,看看现在有多少旅客前往博克拉,实际旅客量不少。我觉得为建机场从中国贷款的利率,和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构贷款的利率没差别。至于机场是否满负荷运营,大家可以讨论,但没必要无端抹黑。
总理出访前,有人呼吁尼泊尔应向中国申请减免博克拉机场贷款。这是怎么回事?
我反问你个问题。假设你从尼泊尔国家银行贷款满足自身需求,即便碰上支持你的领导人执政,总理能免去你的银行贷款吗?显然不能,得按规矩办事。所以你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对。博克拉机场项目不是赠款项目,是商业项目。执政者可不能学杜尔加・普拉萨伊,放话说不还银行贷款。
公路连通以及跨境铁路项目的协议情况如何?
在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项目下,我们列出五点内容,涵盖托卡 - 查哈雷隧道、希尔萨 - 辛科特公路项目、加德满都 - 坎德巴里公路、基马坦克大桥、从拉苏瓦加迪到加德满都的跨境铁路项目,还有阿玛尔加迪市政厅项目。此外,还规划了跨境输电线路,用于与中国开展能源贸易。在教育和卫生领域,双方商定建立高校。中方正在开展铁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 2026 年完成,研究结束后,再商讨资金模式和商业计划。
托卡 - 查哈雷隧道项目进展如何?
中方已基本完成可行性研究,之后就会开工建设。
尼泊尔与中国签署诸多协议,纸面进展不少,但实际落地成果有限。这次的协议会带来实质性改变吗?
尼泊尔在监管和跟进方面做得不到位,本该建立双边机制监督工作进展。如今,政府急切想加快发展步伐,会在内部组建跨部门机制,负责监督、推动项目,各职能部委负责执行计划。
为何与中国签署的协议不像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协议那样公开呢?
公开协议没什么问题,我们也没什么可隐瞒的。但不是所有协议都会公开,美国 “千年挑战公司” 协议因民众意见不一,得提交议会,公开辩论。同样,现在民众对 “一带一路” 文件好奇,但有些项目大家并不关心。必要时,文件可以公开,毕竟如今没什么能藏得住,公开也无可非议。
据说联合马列的联盟伙伴尼泊尔大会党不太愿意签署框架协议,他们有何顾虑?
这种说法不对,联合马列和尼泊尔大会党意见一致,正是因为达成共识,协议才得以敲定。
不过,尼泊尔大会党领导人在出访前以及协议签署后,都公开表达过担忧。
我们得遵循政党的官方决定,而非个别领导人的言论。要是两党工作组、领导层以及政党官方立场存在分歧,协议怎么可能达成呢?这是联合马列和尼泊尔大会党共同促成、其他政党也支持的尼中协议。总理出访前还召集前总理和外长开会,众人都建议他与中国签署协议。
协议签署为何推迟了?
签署双边协议不能只从己方角度考虑,谈判向来耗时。联合声明表明双方愿尽快签署 “一带一路” 框架协议。抵达北京后,我们向中方提交文件也花了些时间,不是两位领导人坐下一谈、立马签字就行,还得咨询相关部委、部门和官员。我们提交文件后,中方连夜工作。我觉得中方展现出大度,采取灵活做法,按我们的条件签署协议,这举动很棒。
谈判中有哪些具体争议点,又是如何解决的?
我们大幅修改过往交换的文件,使其内容更具体,转化成合作框架。所以,中方至少得花一天时间研究。中方提出,不提 “赠款” 一词也行,但考虑到尼泊尔国内舆论,我们提议使用 “赠款” 或相近意思的词,后来提出 “援助融资”,中方接受了这个说法。
新协议将如何实施?
以前大家对某些项目是否属于 “一带一路” 范畴存在争议。中方称博克拉机场项目属于 “一带一路”,但我们认为项目启动在这之前。往后,所有与中国合作的项目都纳入 “一带一路” 合作框架,中方所有融资和投资都通过 “一带一路” 窗口进入尼泊尔。我们会优先推进已提议、正在研究的项目,像铁路项目、托卡 - 查哈雷隧道、马丹・班达里大学项目。双方商定强化边境口岸连通性,加快建设,助力尼泊尔从内陆国向陆联国转变。
为何中国参与的项目进展缓慢?
如今中方要求我们清场后才开工。例如,由中国赠款修建的 17 公里的锡亚夫鲁贝西 - 拉苏瓦加迪公路,施工现场有根电线杆碍事,我们还没移除,中方就以此为由尚未开工。营造良好施工环境是我们的责任。不光是中国参与的项目进展慢,与其他国家、机构合作的项目也有类似情况。就连 “千年挑战公司” 的项目,敲定诸多事宜也耗费不少时间。我们在落实协议、执行项目上动作太慢,首先得反思、提升效率。